
各相关系部、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对我院在研教科研项目的规范管理,促进教科研项目的健康开展和经费的正确使用,保证工作进度和研究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24号)和《57365z线路检测中心校级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合经院〔2018〕 25号)的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16-2017年度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19年4月5前,校级项目负责人将填好的《57365z线路检测中心教科研项目年度检查表》、《57365z线路检测中心教科研项目结题报告》,省级项目负责人将填好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项目结题报告》、《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交所在单位。(相关表格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2.4月8日至12日,项目所属单位对项目进行检查,并作出评价。
3.4月15日至18日,教务处对研究进度不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项目,提交院教(科)研管理委员会,提出整改意见。对申请结题项目由教务处全面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院教(科)研管理委员会审定。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沈宏毅 副组长:许克维
成员:张开峰 束庆玲 江七一 杨云霞 仇志芬 马文霆 刘爱华
由院教科研管理委员会对年度检查和结题项目进行审定。
三、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验收的范围是2016、2017年度立项的校级教科研项目、校级特色专业项目、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省级人文社科项目。
四、检查内容
1.检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要求投入了精力,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等。
2.检查项目研究是否能够结题验收或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提供结题验收或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材料,包括结题报告、阶段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已撰写的论文等能反映项目研究进展的成果。
3.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五、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对前期项目研究工作进行介绍,填写结题验收报告或阶段性检查进展报告,并提供相关材料。
2.所在单位负责人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
3.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检查表及相关附件(复印件)报教务处。
4.对研究进度不符合项目研究计划或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由教务处提交院教(科)研管理委员会,提出整改意见或审定。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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